【華為風暴】官媒駁杜魯多武斷 指加國屬「西方中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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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1/15 11:07

最後更新: 2019/01/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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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14日)重審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的走私毒品案,並決定判處他死刑。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周一回應判決結果指,中方此舉武斷。《環球時報》同日刊登社評反駁杜魯多,批評武斷的是加拿大,又批加方行為像是有點中邪,屬「西方中心主義」。

文章指出,華為孟晚舟被捕事件後,加拿大和部分西方輿論第一時間就將此案與孟晚舟事件聯繫起來,形容這種無理推測是對中國法律的粗暴輕視。文章提到,杜魯多的言論反映加拿大方面對法院判決進行價值判斷,而非法律對照,指走私毒品在中國是重罪,加拿大法律沒有死刑,但中國刑法對毒販的死刑規定十分嚴厲和明確。

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被判處他死刑

另外,文章指出近來加拿大輿論一直在說中國將此案「政治化」,但加方恰恰就將法律政治化。加方的行為顯露出「西方中心主義」,認定中國做什麽都不遵循法律,「加拿大近來像是有點中邪,很熱衷於拉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為它發聲,好像這會有利於迫使中國屈服。 」文章稱,這是對中國法律和中國國家意志的雙重低估,但可以肯定地說,加拿大會碰壁的。

判決不違背「上訴不加刑」

對於外界指判決違背「上訴不加刑」的原則,《環球時報》另一文章引述中國社科院教授林維反駁。他指出,中國法律規定對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可適用死刑,這也包括外國籍罪犯。因此,依據目前認定的事實,一審法院判處謝倫伯格死刑是「罰當其罪」。

《環球時報》登社評反駁杜魯多,批評武斷的是加拿大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被告提出上訴的案件,二審發回重新審判後,除了有新的犯罪事實,檢察院補充起訴以外,原審法院不得加重被告的刑罰,這是俗稱「上訴不加刑」原則。

有新犯罪事實可加刑

《環球時報》又引述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黃風此前表示,就本案而言,檢察機關已經明確提出原審從輕處罰明顯不當的意見,極有可能出現檢察機關補充起訴新的犯罪事實的情況;如果出現此種情況,原審法院重新審理後則有可能根據新線索的查證情況認定新的犯罪事實,判處被告人更重的刑罰。

報道指,謝倫伯格在重審中被判定是主犯,且是犯罪既遂,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嚴重危害程度,並不違背「上訴不加刑」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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